根据2017年11月4日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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