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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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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5

各区质监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商务委、旅游委、国资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农业局、总工会、团委、工商业联合会,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中关村各分园管委会,各有关协会、学会: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7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决定,2017年9月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着力补齐提高供给质量的制度短板。强化技术支撑、质量保障和环保、能耗、水耗等标准约束,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贯彻习总书记“质量第一”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质量提升”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事业发展,下最大气力抓质量提升,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开创新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和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的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加快质量提升  打造质量高地

  三、活动重点

  (一)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质量月”活动是落实《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7年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多层次、广覆盖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集中力量,精心策划,组织相关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增强“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扎实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完善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创新驱动等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开展本市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研究,促进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品牌培育,推动实施质量提升攻坚战,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首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社会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以质量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三)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等手段,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通过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整治,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

  (四)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质量竞争力。发动广大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积极参与“质量月”各项活动,在企业中营造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竞争力。

  (五)全面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广泛发动群众,通过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夯实质量工作的群众基础,开展质量素质提升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邀请群众参与质量监督,举报质量违法行为,汇聚社会合力,推进质量共治,激发群众热情,构建全社会关注质量、共建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质监局深入开展《中国制造2025》《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7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和计量发展规划》宣贯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各技术检测机构,在“质量月”期间集中开展实验室、科普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免费开放活动,对外展示质监技术机构检测、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公众的质量信心和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集中开展涉及民生和安全的产品、标准、计量、特种设备、有机产品等方面的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应急演练等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开展质量提升普法培训,举办“认证认可助力质量提升”为主题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普法警示培训会,组织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人员参加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 对企业、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走访,组织相关专家、联合民政部门为企业、养老机构开展标准化培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 全面提升老字号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举行前门鲜鱼口“全国传统饮食文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揭牌仪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向其他特色街区推广其成功经验;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产业园区主题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促进质量知识普及,惠及更多民众;在公共媒体平台集中发布“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海报和质量安全知识动画片、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宣传片等内容,提升“北京质监”公号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质量月”活动氛围,动员更多民众持续关注、支持、参与质监工作;开展质量月主题征文评选、质量文化竞赛和培养“质量志愿者”等系列活动,促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水平。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广泛开展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发挥质量标杆引领作用;推进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建立全流程全过程的闭环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作,不断扩大覆盖行业及企业数量,提升产品质量;全面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对重点敏感产品专项治理;强化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提高口岸把关服务效能;加强旅邮检现场工作,提高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的截获率。

  (三)发展改革委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全民行动计划》,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项目,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四)经济信息化委深入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发挥优势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开展质量信誉和自我声明承诺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增强质量责任意识,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组织专家到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咨询和指导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开展品牌建设标准宣贯和品牌经理培训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为企业培养品牌专业人才,提升企业品牌核心竞争能力;筹办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表会,评选北京市级优秀QC小组,培育和选拔国家级优秀QC小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步实施,强化应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五)住房城乡建设委大力推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监督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聚焦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四项重点任务,使首都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强化对新机场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新机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效管控;开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原材料使用管理和资质的动态核查工作, 推动参建单位加强实体质量控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研究制定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工程质量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的评分标准,引导各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首都工程质量治理能力。

  (六)商务委统筹推进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以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等为重点,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治理,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 统筹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扩大肉菜追溯覆盖范围,大力推广“北京E追溯”移动终端查询服务,让消费者方便快捷使用查询服务; 精心组织全市第七届商业服务业服务技能大赛,提高员工素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首都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加大行业标准规范宣贯力度,加快推进新建和规范提升蔬菜零售网点工作,依托“开放北京”平台开发建设使用“全市蔬菜零售网点电子地图”;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监管服务体系,促进本市家庭服务业提升发展质量。

  (七)旅游委加大对北京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开展以“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广泛开展“抵制不合理低价,明明白白去旅游”宣传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优化北京旅游市场秩序,落实诚信旅游企业“红黑榜”制度,树立诚信导向,完善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发布游客不文明行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

  (八)国资委聚焦提高市属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以创新驱动积蓄发展动能,以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增量、优化存量、主动减量,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聚神服务首都谋发展,围绕首都战略定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构筑新的竞争优势;充分发挥获得首届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市属企业标杆示范作用,带动市属企业争创质量先进,广泛传播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提升质量水平。

  (九)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商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商品质量监管水平。开展重要商品抽检及一般性商品日常监测,及时发布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信息,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进行处罚。强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同步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的指导,严厉查处一批网上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切实净化网络消费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积极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积极开展有关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

  (十)安全监管局发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平台作用,认真统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修订完善北京市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百项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十一)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深入开展对《食品安全法》的解读,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强化落实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义务,推动网络平台自我规范,自我防范,自查自检,充分发挥自律共建联盟的作用。

  (十二)知识产权局配合“雷霆”专项行动,开展系列活动。聚焦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领域,组织监督员配合执法部门落实雷霆专项行动;发布以“假冒专利”为主题的月度信息分析公示,结合实际工作典型案例,介绍假冒专利行为构成、查处等知识,提升公众识别假冒专利行为的能力;提升监督员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监督能力,为大学生监督员和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举办1-2次能力培训;营造良好的电商专利保护生态,组织建立北京市电商知识产权(专利)保护联盟,召开联盟成立大会,建立电商知识产权(专利)保护高效处理工作机制和电商平台专利侵权线索共享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开展侨创企业知识产权政策系列宣讲会,引导侨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策略,促进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服务侨创企业创新创业。

  (十三)中关村管委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中关村品牌建设的工作模式。成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办公室、2022北京冬奥组委会、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质监局、北京市经信委、中关村管委会以及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中关村品牌众扶小组,采用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方式,通过现场调研、问题交流、专业指导、资源对接、后续跟进,实现企业商标、品牌、专利、标准、检验检测等工作的精准集成帮扶,推动中关村产品向中关村品牌转变,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配合市质监局做好“中关村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标准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为企业、联盟提供“一站式”检测认证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示范区内企业积极争创第三届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追求卓越绩效的经营管理模式,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的良好环境,打造质量品牌效应。

  (十四)农业局以全面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为契机,强化生产源头保障能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以“强化源头保障促进标准化生产”为主题,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继续按照“区级建设、市级评定、优级奖励、动态管理”原则,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备案和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升基地建设水平;大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抓住重点、强化证后监管,不断提升认证主体数量、认证产品总量和产品质量;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问题链”跟踪管理,加强检打联动力度;积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内容为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公众号等媒体,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引导科学消费,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十五)北京市总工会组织开展“挑战‘大工匠’”挑战赛活动,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高职工质量意识。组织开展提升质量意识的系列劳动竞赛,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在行政办公区在施项目部开展以“六比六赛”为主要内容的“当好主力军,建功副中心”主题劳动竞赛;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建设,在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部分重点建设项目部开展以“四比四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在“煤改电”、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开展以“建优质工程,助蓝天梦园”为主题的“电能替代”工程劳动竞赛,激发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培育质量安全意识。

  (十六)团市委通过参观交流、组织座谈会、团干创新行等方式,运用青年之声、微信平台新媒体手段,在广大青年中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举办2016-2017年度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暨第三届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评选表彰大会,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安全生产领域青年立足本岗、开拓创新;举办“清洁空气青年行动”主题植树活动  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北京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倡导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北京“大城市病”治理工作。

   (十七)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积极响应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组织编制《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及产品推荐目录》;参加《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和《第二届军民融合发展高科技成果展览》等活动,发动有关商会、联盟,动员全市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防建设,按照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为军队提供优质产品。

  (十八)新闻媒体单位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集中报道全市“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情况,同时加大对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的宣传力度,积极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倡导企业学习并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九)相关协会、学会开展质量知识宣讲、技术培训、质量回访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积极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通过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对比提升、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有效促进各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引导广大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围绕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质量管理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增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品牌创建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紧紧围绕“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认真做好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加强沟通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各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针对本区域、行业的企业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积极动员行业协会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

  (三)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

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加强形式创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影响,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质量月”活动沟通合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10月10日前各部门将活动总结报对应市级主管部门和各区质监局,各区质监局于10月15日前将本区活动总结报市质监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25日

  (联系人:市质监局 张军妮;联系电话:57520062;传真:57520060;电子邮箱:zhangjunni@bjts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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